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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跚│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金融新体制的战略布局与深远意义

发布时间:2025-09-26 11:06    浏览量:32049    来源: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张学跚│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金融新体制的战略布局与深远意义

近期,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等15项重大举措,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是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的具体落实,更是我国在新时代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科技金融体制关键一步,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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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呼唤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我国正处于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然而,科技创新的高风险、长周期特性与传统金融追求稳健回报的特性存在天然矛盾。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一结构性矛盾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也成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障碍。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七部门联合出台的15项举措,正是直面这一核心矛盾,通过制度创新打通科技金融血脉,为科技创新注入持续动力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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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举措解析:制度创新的关键突破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引领与市场融合

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本次政策的核心举措之一,与以往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相比,此次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具有更为明确的战略定位:

首先基金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国家队”与市场力量的有机结合。通过放大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市场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等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

其次基金运作将更加注重市场化、专业化原则,避免过去政府资金直接干预市场可能带来的扭曲。通过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破解制度性障碍

国有资本在创业投资领域具有重要地位,但传统的国有资产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过于强调短期收益和风险控制,与创业投资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不相适应。

本次政策明确提出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这是一项触及深层次制度障碍的关键改革。预计将包括以下突破:建立符合创业投资规律的容错机制,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延长投资考核周期,避免短期化倾向;区分政策性投资与纯市场化投资的不同考核标准;建立以长期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

这一改革将极大释放国有创投机构的活力,使其真正能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国有资本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全方位政策支持:构建科技金融生态系统

除上述两项重点举措外,政策还包含多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鼓励开发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在资本市场支持方面完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在政策协调方面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优化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政策影响与前瞻:迈向创新型国家的金融基石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将对我国科技创新生态产生深远影响:

优化科技创新资金供给结构通过国家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将改变过去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局面,形成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等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精准性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提供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有效解决科技型企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融资难题。

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通过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金融体制的构建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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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挑战与建议

当然,政策从出台到见效仍面临诸多实施挑战:

如何平衡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需要明确边界,既要发挥战略导向作用,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市场,真正实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良性互动。

如何评估政策效果与风险控制科技金融投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需要建立科学的政策评估体系,既要避免因过度强调风险而束缚手脚,也要防止盲目投资导致资源浪费。

如何实现部门协同与政策落地七部门联合发文体现了协同治理的方向,但具体执行中仍需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各项举措真正落地生根。

为此,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践效果不断优化政策工具;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金融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为科技金融创新提供法治支撑。

结语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七部门联合推出的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是我国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科技金融体制的重要里程碑,特别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和国有创投考核评价机制的优化,直指当前科技金融体系的痛点难点,展现了国家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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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政策不仅为科技创新注入了金融活水,更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了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一个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新体制将逐步成型,为我国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科技金融体制的完善已超越单纯的经济政策范畴,成为国家战略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将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实现从跟踪模仿向并行引领的历史性转变。

(张学跚: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院长;兼任:内蒙古金融网创始人;内蒙古金融行业协会会长;蒙域经济30人专家组成员;环球影响力智库研究员;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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